父子溺斃苗栗露營場 200家未合法鍾東錦限期開罰

父子溺斃苗栗露營場 200家未合法鍾東錦限期開罰

獨家報導 記者康欣洋/苗栗報導

苗栗縣露營場蓬勃發展,但苗栗仍有200家業者未申請合法,卓蘭鎮1家違法經營露營場,發生1對父子溺斃意外,苗栗縣長鍾東錦2日在縣務會議要求各業者依規定申請登記,不配合者將取締開罰。

中央發布管理要點,容許山地農牧及林業用地,設置1公頃以下的露營場,但只容許設置營位設施、衛生設施及管理室,設施面積不得超過全區的10%,最大面積不得超過660平方米,設施高度不得超過3米,並限制不得在水源保護區、水保特定區及地質敏感區等區域設置。

縣府配合推動露營業者合法化之際,卓蘭鎮1家處露營場前幾天卻傳出1對父子溺斃意外悲劇,引起縣長鍾東錦高度關切,縣內露營場地經營現況。縣府的縣務會議上,鍾東錦除進一步了解該業者經營現況、是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也指示文觀局、行政處等相關單位研擬相關法規。

苗栗縣目前有270多處場地未合法,以最集中的南庄鄉及泰安鄉為例,南庄鄉因有鹿場及石門2處水保特定區計畫區,也就是地質敏感地區,不符合申請資格。多數業者設置露營設施、設備、營位等,8、9成以上違反規定,根本無法通過,業者索性不送件申請,使觀光局政策大打折扣。鍾東錦對縣內200多家、絕大多數違法開發露營場感到不滿,痛批不肖業者簡直沒有王法,違法亂象隨處可見,間接影響合法的飯店與民宿不願來投資。

鍾東錦表示,強烈呼籲業者依法向縣府登記申請接受管理,限期3個月或半年,並寬限登記,至於不配合列管輔導的業者,將嚴加稽查取締開罰。

露營場新制上路!露營場未設汙水處理最高重罰 300 萬!可連續處罰、勒令停業,新法預計七月一日上路。


更多《獨家報導》

 

作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