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林欣宇/綜合報導
近期坊間出現許多有關婚姻顧問公司協助青年男女尋覓另一半,縣府呼籲消費者應慎選信譽良好的公司行號,並事先了解各項權益,避免受到業者以誘導式手法,未經深思熟慮、詳細審閱契約,即簽名、簽約、分期付款借貸、刷卡付費或簽名買課程等等,以防止消費糾紛的發生。
彰化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在最近一年內接獲到高達17件消費者投訴「惜悅顧問有限公司(月下情人)」,縣府隨即積極介入調解,並給予消費者法律的扶助,但多件調解不成立,主要是業者在與消費者簽約的過程中,消費者表示受到公司誘導式簽約、分期付款借貸等行為,欲主張解約卻遭業者要求高額解約金及相關商品與服務的成本費用始能解約,造成消費者爭取解約退費的過程中遭受阻礙,縣府提醒消費者與該家公司訂定消費契約時,要特別留意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彰化縣政府消保官表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已指定內政部擔任「交友服務」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現階段內政部雖訂有「交友服務注意事項」,惟其性質僅屬行政規則,對業者規範仍屬不足,為有效強化對消費者權益之保障,縣府已函文建請中央針對交友服務業儘速訂定公告「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建立具強制規範之導正機制,將更能保障消費者之權益。
消保官並提醒消費者「聰明消費-停看聽」應注意原則如下:
一、 注意業者的評價及各項費用計收方式。簽約前務必詳細審閱契約書,瞭解雙方權利義務之重要資訊。若有使用分期付款,應留意是否為「分期無擔保借貸契約」,並應注意收費項目及是否有違約金、遲延利息或另外收取其他費用,以評估是否在能力負擔範圍。在未經充分審閱契約及評估之情況下,切莫為任何簽名或簽約,以保護自身權益。
二、 務必留存契約書及分期付款(借貸)申請書各一份。避免日後發生爭議時無從知悉或確認相關資訊。
三、 簽約時勿簽立「本票」。避免日後發生爭議時,業者可能會直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財產或強制扣薪,對權益影響甚鉅。
四、 遇有業者要求消費者在契約上親自簽載「本人已行使審閱權利」等相關文字時,請當場予以拒絕,避免因契約未完成審閱而自行簽載上述相關文字,致影響消費者權益,以維護自身行使審閱契約之權利。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
縣府消保官網站 (https://senior.chcg.gov.tw/00home/index0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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