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SHOPLINE|原文出處/10 分鐘搞懂食品電商入門該怎麼做!想在網路上賣食品絕不能錯過的開店心法|首圖/SHOPLINE
正所謂「民以食為天」,食品產業不論是面對 COVID-19 的肆虐,還是未來元宇宙世界,其剛性需求屬性對普羅大眾來說都是不可或缺。然而,在全球疫情及網路技術的成長突破下,原先注重實體銷售的食品與餐飲業,都逐漸踏上征服雲端戰場的道路,而先前已聊過餐飲電商的趨勢,今年就讓我們來聊聊進軍「食品電商」,有哪些入門需要留意的重點吧!
相比其他零售產業,食品產業相對容易入門,甚至常聽到有人說「只要有好手藝,都可以直接出來當老闆。」然而,當你實際深入瞭解食品產業、會發現該產業水很深,舉凡法規、檢驗、投保、標示、通路到行銷等,每個層面都環環相扣,而出錯也容易受到相關的罰鍰。
而今天編輯便要帶各位從 0 開始,爬梳網路上公開之政策規範、以及整理近年與食品電商品牌訪談的經驗,濃縮成「食品電商入門全攻略」,提供給對網路上販賣食品感興趣的人。事不宜遲,我們開始吧。
本篇目錄
先來聊聊「食品電商」未來發展趨勢為何?
隨著 2020 年新冠疫情爆發以來,消費者的購物習慣便已逐年位移至線上,根據未來流通研究所的調查報告中顯示,台灣 2020 年生鮮與食品電商線上銷售額成長了 21.5% 之多,同時也帶動了冷鏈、短鏈配送的物流崛起;另外,在 2021 年五月台灣疫情高峰期間,遠端工作與隔離政策加速了消費者改變原有的購物習慣的步調。
與此同時,食品品牌也因疫情導致的迫切需求,積極轉往佈局線上通路,根據《SHOPLINE 2022 網路開店白皮書》中顯示,SHOPLINE 食品飲料產業的店家數量,在 2021 年比前一年成長了 3 個百分比(19%),營業額年增率更是達 106%,反映了疫情影響帶動了食品電商產業的成長,而造就此成長的原因(民眾習慣線上採購食品)從長期來看,也屬於不可逆的變動。
經營食品電商有哪寫類別及區分呢?
「食品~食品~食品~三種類別。」其實綜觀坊間食品產業,大致上可再細分為三種類別,所對應到的規範也會有所不同,而第一個類別就是「一般食品」,再來則是「健康食品」與「有機食品」。而一般民眾常吃的「保健食品」,則是歸類在一般食品之中。
那知道食品大致上的分類,到底有什麼重要的呢?「那就絕對是法規了!」
回顧從 2011 年起,台灣爆發了一連串的塑化劑、三聚氰胺、地溝油等食安風暴,消費者對於食品安全更加重視,加上近年環保意識及素養的抬頭,如果食品有問題,不僅會對人體造成傷害,甚至會影響整個大自然環境的保護。因此,誠如文章開頭講的「民以食為天」,政策法規的約束與管制就顯得格外重要了。
而編輯也將食品常見的三大類別整理於下,以及分享其對應的法規為何:
一、一般食品
「食品」在法規上定義為:「供人飲食或咀嚼之產品及其原料。」其中包含了保健食品與加工食品等,在販售上需遵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食安法》)之規定進行,而法規裡除了食品本身成分標示外,食品的包裝、添加劑、宣傳廣告等各方面都有明定規範。所以基本上你要做食品產業的生意,是一定要仔細看完《食安法》的。
二、健康食品
健康食品在法規上則定義為「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之食品。」法規依據為《健康食品管理法》。同樣與一般食品一樣,從成分到宣傳都會受到法規限制,同時也需要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後,才能訴求自己是健康食品,進而宣傳食品所能提到「被核准」的功效。
三、有機食品
有機食品則需遵照《有機農業促進法》的規範,不論是自產或是國外進口,都需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驗證基準,並經規定驗證合格且取得有機驗證相關字號者,才能訴求食品是「有機」的,詳見此法第 20 條:「經依本法驗證合格之農產品,始得使用有機農產品標章。」
此外,關於產銷履歷、CAS 等認證,也須經過核准取得標章後,才可以宣傳使用。像是如果你沒有獲得核准標章,就自行標榜「有機料理」,可能就會有觸法的疑慮,同時也不行因為所使用的原物料具備有機標章,就強調自己商品也是有機,一定要該項食品實際獲取標章後,才能根據法令規範去做宣傳。千萬別抱有僥倖心態去合成認證標章等,因為這些驗證、標章只要在網路上一查,都可以輕鬆查到,所以誤用或刻意為之,都會受到該相關的罰則。
在瞭解不同食品類別與適用法規後,接下來的重頭戲就是要來探討:「如果我想要經營一個食品電商品牌,該注意哪些重點呢?」編輯將會從食品產業的法規規範中,整體出相當重要的三大方向來討論,「標示」、「檢驗」、「行銷」。讓品牌可以避免走上被罰款的冤枉路,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這裡也補充一下,若是品牌打算從外國「進口」食品,其會牽涉到如檢疫方面的法令規範,請特別留意相關資訊,以避免觸法,而本文就不多加贅述。
食品電商必看注意事項整理
首先,要做食品電商,首要任務便是「登錄」,為利於政府能確實掌握食品業者及相關產業鏈的資訊,藉此提升食品衛生管理效率,維護民眾飲食安全與健康,衛福部於民國 102 年12 月 3 日發布訂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
【重點來了】
只要是食品業者皆應實施登錄,如未在期限前完成登錄作業且屆期未改者,將依《食安法》第 47 條,處新台幣 3 萬元以上至 300 萬元以下罰鍰。因此切記「食品在走,登錄要有」。
所以如果你是負責人,透過自然人憑證或是公司工商憑證,至「非登不可—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自行申請登錄,這裡也建議你,不論是自己在家手作放到網路上或是實體販賣,都要去登記,避免未來品牌成長到一定規模,遇到投訴、抽查等情況時,可以不用提心吊膽。
另外,倘若你在網路上所販售的食品是委託其他代工廠生產的情況,你就必須同時登錄「食品製造業」和「販售業」,並在登錄製造業時登錄所委託代工廠的情況。而該代工廠在登錄時,則應登錄受委託代工的資訊。
在你非登不可後,接下來就是關於《食安法》所提到的規範,而如上述所說,編輯將從「標示」、「檢驗」、「行銷」三個層面談起,讓你更快地瞭解食品電商需要注意的大小事。
食品電商重點一:標示
或許大多數人在採買食品的時候,不見得會去仔細看食品的標示,讓很多商家覺得標示好像有標就好。但是,標示不實或是不完全,除了會讓消費者產生疑慮,對品牌不信任外,同時也有被競品、民眾檢舉的可能,進而遭受相關罰鍰的懲處,實在得不償失。
那究竟食品「標示」該注意哪些細節呢?我們先對「標示」這個詞彙在法律上的定義做釐清。
「標示」指於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用洗潔劑、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上,記載品名或為說明之文字、圖畫、記號或附加之說明書。同理,營養標示則是指於食品容器或包裝上,記載食品之營養成分、含量及營養宣稱。
而一個食品需要有哪些食品標示呢?根據《食安法》第 22 條明定需要以下項目:
- 品名。
- 內容物名稱;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之。
- 淨重、容量或數量。
- 食品添加物名稱;混合二種以上食品添加物,以功能性命名者,應分別標明添加物名稱。
- 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國內通過農產品生產驗證者,應標示可追溯之來源;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生產系統者,應標示生產系統。
- 原產地(國)。
- 有效日期。
- 營養標示。
- 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
-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如某些特別食品需要額外加入說明事項)
營養標示注意細節
針對上述項目中,「營養標示」更是重點之一,其又稱為八大營養標,包含了「熱量」、「蛋白質」、「碳水化合物」、「粗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鈉」、「糖類」。而一般食品若要上線電商,一定都會有外包裝,因此食品包裝呈現正確的營養標示是食品業者基本要做的事情。而八大營養標格式則可依衛福部格式進行標示(如圖二),同時可以透過 SGS 網站快速計算出食品需要標示的數字,若有輸入錯誤系統也會自動提醒你。
而這裡也需要特別注意,不同食品成分或是食品受眾都會有相對應的標示規範,各位請依照《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中的說明來標示才行。而當然也有免標示的食品品項,詳細在《食安法》中也有詳細說明。
【重點來了】
編輯特別分享,從上圖二可以看到大部分的營養成分單位為「公克」,但是納含量的單位則是「毫克」,所以在鈉含量標示時,是要以毫克為主。而早期標示鈉含量時,是不行有小數第一位的,所以都會四捨五入進位,但在民國 107 年衛福部公告中,鈉含量及包裝份數值得以整數或小數後一位標示,因此請定期留意法規的異動。
可能有些人會覺得,既然我要做營養標示,那我就把更多的成分都列進去在八大營養標示,應該會更完善吧?「答案是不行!」,如果你有其他非營養素項目,則需標示在其他成分中,並按照法規中的指示呈現。
有效日期注意細節
除了營養成分標示外,另一項重要的標示就是「有效日期」了,而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所規定有效日期之標示,為避免製造日期脫落與褪色等情況,造成萬年食品的產生,所以食品製造日期或保存日期「應印刷於容器或外包裝之上」,且需不褪色、不脫落,並依習慣能辨明之方式標明年、月、日。因此,市售上常看到一些手工餅乾糖果用塑膠袋裝好後,也有營養標示,但有效日期是用打印貼紙貼上的,這種情況就會不符合食安法規定,若未改正則會面臨相關罰則。
【重點來了】
先前在 SHOPLINE 廣播節目《這就是電商人蔘!》中採訪了食品電商《好米芽》,創辦人便與我們分享先前有因為製造日期貼紙的關係碰到挫折,所以若是品牌食品毛利不高,要負擔違規的、鍰是相當沈重的負擔,切記要將日期打印在包裝上唷。
如果對於成分或是其他項目標示還有疑問,其實直接打去中央主管機關詢問,都能夠得到標準答案,所以在開始食品電商生意之前,不妨也能直接詢問相關人員取得幫助。
食品電商重點二:檢驗
第二個關鍵就是食品的「檢驗」了,通過檢驗的食品除了能讓消費者吃得更安心,同時也是品牌對自身產品負責的一種方式。然而,剛創業的老闆們,不見得有充裕的資金為商品做檢驗,難道這樣就無法賣了嗎?
【重點來了】
當然不會,對於很多小品牌來說,常見的 SGS 認證等,若是沒有取得認證也是能販售的,只是再上架某些通路時,可能會需要這些相關檢驗才能通關,而對於甫踏入食品電商的小品牌來說,最重要且必要的,其實是「產品責任保險」,若是沒有保險可是會受到相關罰則處罰的(3-300 萬罰鍰)。
根據《食安法》第 13 條所述:「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前項產品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及契約內容,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因此,你只要去大賣場逛一圈,就能發現很多品牌的食品包裝都會印上「本產品已投保 XXXX 產品責任險 OOOO 萬元」等,目的除了是符合法規外,再來就是增加消費者的購買信心。(投保完無需向中央主管機關登記,妥善保管證書以備查核準備即可。)
投保產品責任保險等是無需標示在食品包裝上的,但如業者願於產品包裝標示投保金額,應一併加註「投保金額不等同理賠金額」等字樣,以免造成消費者誤解。
而回到檢驗部分,其實這些食品相關檢驗收費都不會很便宜,但有以下好處:
- 可以明確知道自家食品的成分是否符合法規,同時也能確保品質是優良的。
- 上架部分電商通路時,能夠符合其平台上架的規範。
針對這兩點,檢驗的必要性就見仁見智了,而且不同項目的食品都需要獨立檢驗,所以如果你的食品品項很多,那檢驗就會是一筆龐大的預算。但如果營運成本能夠負擔,食品檢驗是可以考慮編列在預算中的,因為對於現代人的飲食習慣及採購習慣來說,如有受到具公信力之單位檢驗合格的商品,是相當有說服力的,同時也可拿來作為行銷權威佐證,因此常會看到品牌將每年的檢驗費用編列在行銷預算中。
【重點來了】
如果你的食品貨源不是自行生產,而是委託代工或是國外進口,便建議你可以送檢,因為某些食品成分可能在外國是符合當地法規,但在台灣可能就會超標的,這時候如果被抽查到的話,可能就會面臨被迫下架銷毀等情況,更嚴重的是如果消費者吃出問題,勢必需負擔更高額的賠償及法律責任。
食品電商重點三:行銷
當食品包裝標示與內容物檢驗、保險等都搞定後,接下來就是販售層面的問題了,眾所皆知食品產業跟美妝保養品產業在行銷端都有「使用文字」的規範。而根據《食安法》的規定,若是食品要廣告宣傳大概有兩個重點:「不得誇張不實、易生誤解」及「不得宣傳醫療效能」。
若是違反規定,除了主管機關可以開發最高 400 萬元外(涉及醫療效能最高可罰到 500 萬),再次違反者,還能命其歇業、停業、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等。
哪些情況是「涉及誇張不實、易生誤解」
- 與事實不符。
- 無證據,或證據不足以佐證。
- 涉及維持或改變人體器官、組織、生理或外觀之功能。
- 引用機關公文書字號或類似意義詞句。但依法令規定應標示之核准公文書字號,不在此限。
哪些情況是「涉及醫療效能」
- 涉及預防、改善、減輕、診斷或治療疾病、疾病症候群或症狀。
- 涉及減輕或降低導致疾病有關之體內成分。
- 涉及中藥材效能。
【重點來了】
那要怎樣才能避免使用到「違規」的廣告文字呢?建議品牌可以三不五時的查看《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裡面都會詳細提到哪些詞彙可使用、哪些不行用,各位都可以自行查看確認,也可以複製下表查看。
編輯在此將 TFDA 提供之「會涉及違規」的文字整理如下(詳細可至 TFDA 下載查看):
廣告宣傳可能造成 | 涉及違反法規項目 | 不行使用的廣告字詞 |
誇張不實、易生誤解 | 維持或改變人體器官、組織、生理或外觀之功能 | 保護眼睛、增加血管彈性、增強抵抗力、強化細胞功能、增智、補腦、增強記憶力、改善體質、解酒、清除自由基、排毒素、分解有害物質、改善更年期障礙、平胃氣、防止口臭、豐胸、預防乳房下垂、減肥、塑身、增高、使頭髮烏黑、延遲衰老、防止老化、改善皺紋、美白、纖體(瘦身)。 |
涉及醫療效能 | 預防、改善、減輕、診斷或治療疾病、疾病症候群或症狀 | 治療近視、恢復視力、防止便秘、利尿、改善過敏體質、壯陽、強精、減輕過敏性皮膚病、治失眠、防止貧血、降血壓、改血濁、清血、調整內分泌、防止更年期的提早、消滯、降肝火、改善喉嚨發炎、祛痰止喘、消腫止痛、消除心律不整、解毒。 |
涉及醫療效能 | 減輕或降低導致疾病有關之體內成分 | 解肝毒、降肝脂。 |
涉及醫療效能 | 中藥材效能 | 補腎、溫腎(化氣)、滋腎、固腎、健脾、補脾、益脾、溫脾、和胃、養胃、補 胃、益胃、溫胃(建中)、翻胃、養心、清心火、補心、寧心、瀉心、鎮心、強心、清肺、宣肺、潤肺、傷肺、溫肺(化痰)、補肺、瀉肺、疏肝、養肝、瀉肝、 鎮肝(熄風)、澀腸、潤腸、活血、化瘀。 |
這裡也特別說明,不代表只要避開上述這些文字後,就完全沒有問題,肯定有些許詞彙是上面為羅列但可能有風險的,所以如果你對於自己品牌所使用的宣傳詞彙有所疑慮的話,代表這詞彙就是有違規的可能,這時不妨可以洽詢主管機關做確認看看,避免一時疏忽而碰上罰鍰。
上架網路銷售還要注意的「條款」!
而除了廣告文字以外,上架不同通路行銷販售也會有所要求,像前面提到有部分通路會需要有第三方機構認證之食品方能上架,但不論你上架到哪裡、甚至是自己開直播賣食品,都需留意在「線上交易」這件事。
【重點來了】
因為在網路尚未蓬勃發展時,食品基本上都是街邊實體消費居多,但隨著網購風潮的興盛,消費者不見得能看見或試吃過以後才購買食品,因此為保買賣雙方之權益,《以通訊交易方式訂定之食品或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下簡稱《事項》)就相當重要了。
該《事項》主要是指,賣家如果在網路上販售食品,那在網站頁面上應記載以下資訊:
- 【企業經營者資訊】:
應載明企業經營者之名稱、代表人、事務所或營業所及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消費者得迅速有效聯絡之通訊資料和受理消費者申訴之方式。 - 【定型化契約解釋原則】:
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 【商品資訊】:
包含「品名」、「內容物名稱及淨重」、「容量或數量」、「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原產地(國)」、「有效日期或製造日期」、「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價格(是否含運費、有折扣等)」、「產品責任險證明文件」及其餘特定商品需規定標示事項。 - 【付款方式說明】:
提供付款方式之說明供消費者參閱。 - 【契約履行及確認機制】:
企業經營者應於消費者訂立契約前,提供商品之種類、數量、價格及其他重要事項之確認機制,並應於契約成立後,確實履行契約。 - 【商品交付地、交付期日及交付方式】:
應載明商品交付期日或期間,並提供交付地點、交易方式(冷藏、冷凍或常溫)供消費者選擇。 - 【商品訂購數量上限】:
業者可於必要時揭露商品數量上限資訊,並得就特定商品訂定個別消費者每次訂購之數量上限。 - 【受領物之檢視義務】:
消費者收到商品後應檢視商品,有任何瑕疵等應即通知業者。 - 【消費爭議之處理】:
就消費爭議說明採用之申訴及爭議處理機制、程序及相關聯絡資訊。 - 【訴訟管轄】:
記載契約發生訴訟時的管轄法院。
當然,也有不得記載之事項,詳細可查看該《事項》說明。
那沒有參照《事項》的規範可能會造成什麼影響?「那當然又是罰鍰啦!」
如果「企業經營者」在網頁上的資訊違反該《事項》的內容, 便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56 條之 1 的規定,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條款而企業經營者不改正,第一次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再次限期改正而企業經營者仍不改正,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而如果你是在網路上開開直播、社群或通訊軟體中組團購販賣,並非是「企業經營者」,應該就不需要按照該事項的內容去做?「答案是 No!」
【重點來了】
在消保法中指的企業經營者,可以解釋為「公司」、「合夥」或「其他型態的團體組織」,也可是「獨資企業」或「個人」。因此賣家如果未設立公司行號,以「個人」名義販售進而主張不受消費者保護法的規範,那是完全不可行的。
最後,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第 5 項規定,消費者可以主張中央主管機關所公告應記載的事項,仍構成買賣契約的內容。因此如果你的網站上假如沒有標示商品總價金是否有包含運費的話,那消費者便可以依該《事項》的內容,主張運費由商家負擔,這時你可能就會多出額外的營運成本支出,所以切記,當你上架電商時,一定要將相關資訊記載的更完整才行。
總結
看完以上的內容,你是否對於食品電商有了基礎的瞭解呢?其實食品產業相當多元,其中還有非常多的眉角是需要從業業主才會得知的,像是不同溫層的食品必定也有諸多經營上需要注意的地方,所以如果有相關食品產業的電商專家,也歡迎留言告訴我們更多營運上的細節,讓我們彼此交流學習。
如果你是想要販售食品的創業者,在看完這些基本知識後,也歡迎免費試用 SHOPLINE 來建立網店,把自己最得意的食品上架網路,並且完善上述提到的資訊,一起走進食品電商的世界吧!另外,如果你對於食品業、甚至是對其他產業上架電商還有些許疑問,也可以免費預約我們專業的開店顧問,將會由專人提供你更全面性的開店建議與支援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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