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辦單位: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
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及斗六分局
二、查獲時間:113年7月15日
三、查獲地點:雲林縣斗六市
四、查獲嫌犯:胡○○(57年次)
五、查獲贓證物:非制式0.22口徑火藥式獵槍1枝、模擬槍3枝、空氣槍3枝、霰彈24顆、0.22口徑子彈24顆、90口徑子彈1顆、長槍子彈1顆及改造工具1批等證物。
六、案情摘要: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肅槍專責隊為維護社會治安,貫徹警政署掃黑及肅槍決心,展現警方對於「槍械零容忍」之立場,主動深入追查改造槍枝源頭,全力掃蕩不法槍械。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與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等單位,鎖定涉案犯嫌胡○○行踪,於113年7月18日查緝胡嫌到案,破獲改造槍械場所1處,查扣非制式0.22口徑火藥式獵槍1枝、模擬槍3枝、空氣槍3枝、霰彈及0.22口徑等各類子彈50顆及改造工具1批等證物。
刑事警察局為防止黑道幫派不法分子持槍犯案、遏止黑幫氣焰,有效降低人民生命財產危害,秉持「阻絕黑槍絕不手軟」、「全面清查、澈底掃蕩」之原則,持續追溯槍枝來源。警方呼籲民眾,依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槍械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若發現可疑人、事、物,請勇於向警方檢舉,警民共同防制非法槍械,以有效淨化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