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豪毅專欄/卓榮泰心中沒有原住民?

卓榮泰心中沒有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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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提出的總預算案,因立院決議原住民禁伐補償增至6萬元,預算案卻未編此預算,遭藍白立委聯手擋下,退回程序委員會。為此立法院長韓國瑜與閣揆卓榮泰聯名,邀各黨團立委吃了一頓「和解飯」,卻因行政院未提新版而破局,卓揆態度轉趨強硬,以「點菜說」一文暗示釋憲、不信任案等,意圖以魚死網破後果迫使國會讓步。

卓揆所持的理由:第一,《憲法》第 70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第二,《預算法》第 91條規定「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必要時,並應同時提案修正其他法律。」第三,行政院有嚴守財政紀律的責任,也必須確保預算的完整性,才不致產生排擠效應,否則國家難以落實對全體人民的照顧政策。

先不論憲政原理上,立法院通過的原民禁伐補償,是否為立院「立法權、預算權」的核心內容,抑或為卓榮泰所言「為預算案增加支出之提議」而違憲,類似國會通過補償、津貼、給付有所增加,迫使行政權依照立法院決議編預算,我國政治史上不乏類似的案例。

最有名的,莫過於1995年實施的老農津貼案。

老農津貼全名為《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全文一共就6條,最早版本為每位老農每月可領3千元,經過立法院29年來的12次修法,今年2月最新版本,老農每月可領8110元,約有54萬名老農受惠。

本法稱之為暫行條例,源自於1994年閣揆連戰的最初行政院版本。當時連揆認為民進黨版太過寬鬆,容易有「假農民」溢領、冒領,以及支應預算過於龐大等問題,因此設了「須加入農保6年以上」、「所得富有門檻以上農民不得申領」等條件,以及最重要的至「農民年金」開辦後停止發放的落日條款。

不過這些條件在綠委及部分藍營「老農派」立委的聯手下,全數被否決,立法院最後表決得到的結果,是當年要支出202億元的民進黨大放送版,這讓當時的連揆十分為難,時任國民黨團黨鞭廖福本、陳傑儒指通過的條文違背公平正義,農委會主委孫明賢表示實施上會有困難,財政部次長王政一則說政府根本擠不出錢來,擔心長此以往政府財政將會失衡。

但最後,連戰內閣向國會低頭,照案實施,並沒有假稱增加預算為違憲,也沒有說要國會投票不信任案,更不曾出言威脅解散國會。

回到現今政壇糾結的原住民禁伐補償案,原先每公頃補償3萬元,提高到6萬元是民進黨原民立委伍麗華的版本,藍綠白立委均同意通過,整年增加的預算為25.99億元,遠比現在老農津貼「每月」要發放的44億元還要少,從老農津貼看原住民的禁伐補償,卓揆的悍拒有任何道理嗎?

莫非卓揆如此的差別待遇,沒說出口的理由,是因為補償的對象,是民進黨一向不願照顧的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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