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酒醉在捷運滋事 依法裁罰並拒絕運送

(圖/示意圖)

獨家報導 記者張祥鈺/綜合報導

針對日前有酒醉旅客搭乘捷運滋事一案,臺北捷運公司表示,10月7日夜間,行控中心持續監控列車運行,行車專員通報頂埔站車廂內一位酒醉旅客滯留,站長與保全勸導無效,旅客不願配合下車;行控中心考量該部列車無法立即回送機廠,且停留月臺將影響後續列車發車,因此調度該列車繼續服務載客。依大眾捷運法,該名旅客因滯留車廂不聽勸導裁處新台幣7,500元,另妨礙列車正常運作裁處10,000元,合計裁罰17,500元。呼籲旅客切勿以身試法,影響大眾行的權益!

臺北捷運公司表示,當天除行控中心通知捷運警察外,車站人員亦通知轄區員警到場,惟轄區員警到站時,列車已出發;處理期間本公司調閱監視畫面監控,並立即調度下游車站保全上車。列車抵達亞東醫院站後,酒醉旅客由捷運警察、站長及保全帶下車,由於旅客不願配合車站勸導離站,執意搭乘往南港展覽館方向列車,搭車期間由捷警全程陪同,未影響其他乘客。

由於該酒醉旅客滯留於頂埔站車廂不聽勸導,已違反大捷法第50條第1項第6款,裁處7,500元罰鍰;另因妨礙行車,依大捷法50-1條第1項第2款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作裁處10,000元。呼籲旅客切勿以身試法,影響大眾行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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