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捷運「禁帶危險品」違者決不寬貸

(圖/示意圖)

獨家報導 記者張祥鈺/綜合報導

全面張貼「禁帶危險品」標示!即日起,臺北捷運已於捷運各車站與列車張貼「禁帶危險品」標示,違者依大眾捷運法最高可重罰100萬元,本公司亦將對行為人就營業損失進行民事求償,為維護旅客及系統安全,對違法行為決不寬貸輕縱,呼籲旅客勿以身試法

北捷通車28年來首次張貼「禁帶危險品」標示,強調禁止攜帶易於爆裂物品、未經妥善包覆收納的尖銳物品及其他違禁危險物品,透過圖示和文字說明,加強旅客攜帶物品的安全意識。

臺北捷運每日運量超過200萬人次,旅客安全為營運管理最高指導原則,臺北捷運公司強調,為捍衛旅客與系統安全,必須嚴格執行相關規定,旅客隨身攜帶的物品或行李,如果疑為危險品或易燃物時,臺北捷運得要求旅客澄清並提供檢查,拒絕檢查者,視同攜帶危險品處理,除拒絕運送外,並通知警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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