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何豪毅/評論
近期三立女記者因爆料了檢方搜到柯文哲隨身碟,裡頭有個Excel檔,檔案裡有「小沈1500」記錄,而女記者也上自家政論節目受訪,再三強調這個1500就是收1500萬元,還曝光自己養線7年,百分之兩百相信這位匿名消息來源,引起諸多討論,還開了要告蔡正元的副本,新聞搞得十分熱鬧。
因為三立這位女記者把自己變成新聞的出格言行,讓最近網友對司法線記者有許多誤解。忝為早幾年入行的同業,也短暫跑過司法社會路線,讓筆者簡述一下司法線記者的工作內容,或許能去除不必要的誤會,讓大家的討論更有共識。
首先,司法記者與一般人一樣,仍然是受各種法規命令所限制的,並不會因為認識比較多的法官、檢察官,就有比常人更多的法律寬容。然而因為平常接觸法律實務,知道法條間的諸多細節,也因為理解司法人員思維,容易推測各種情境下司法程序的進行,但也僅此而已,若有跑過司法記者當起司法黃牛的勾當,實屬例外,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之列。
記者跑司法新聞,最低階的,大概就是加入某些新聞群組,跑跑記者會,改寫院檢新聞稿來謀生。相較之下,這部分最為安全,因為全都是在司法體制內給予的框架之下轉錄公開訊息,很難出什麼大錯,但如此一來人云亦云,記者充其量只是文抄公,談不上什麼社會使命,更不用說什麼正義或揭弊。
再盡責一點的記者,他可能會去「聽庭」,聽庭時就有些學問了,他要先知道哪些是重大案件,各自有什麼背景,民事雙方搞的是侵權訴訟,這些侵權行為有哪些玄機,為什麼會走上訴訟這條路,刑事案件也有許多眉角,有些案子一告十多年,過去曾走過哪些司法途徑,摸清楚這些來歷,稿子寫起來才有深度,也才能讓本案各方看了你的報導而無話可說。
「聽庭」是個人認為滿有趣的採訪行程,先是要搞清楚哪些案子會在哪時哪庭開庭,這些都要由記者自行追蹤,法院公開訊息往往只有簡單的敘述,連當事人的姓名中間那個字都會畫圈來隱匿,這只有認真的記者才會看得懂。
然後是去登記旁聽。旁聽是不能錄音、錄影的,甚至連手寫筆記都可能會惹怒法官。曾經就有記者聽庭時手抄筆記,被法官當庭沒收筆記,要法警把記者趕走,鬧出軒然大波。
因為旁聽席有名額限制,若有重大案件要去旁聽,還要擔心會排不上,那就必須跟民眾一樣拿著身分證提前去排隊,搶到名額之後還要搶在法庭開門前去排隊,因為旁聽席中有幾個位置非常關鍵,是可以看到當事人面前那台電腦螢幕,眼力好一點的記者可以從這當中獲得重大獨家消息。
總之,要認真「經營」任何一條採訪路線,都十分費時費力,而要求一天出5條稿的電視台記者,光是「青吃」都不夠,哪有時間慢慢曝乾,也因此這些費時費力研究資料、抓時間聽庭的事,往往都是報紙、週刊這些平面記者來做,少有電子媒體在司法線上如此折騰。
「檢警調與媒體有共生關係」,監委高涌誠確實說出關鍵。雖然司法界有「法官不語」這句俗話,指的是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但法官檢察官也會需要媒體的吹捧,把小案搞大,把大案辦得(寫得)漂亮,吸引長官注意,下次升官就會想起來,而媒體也需要有好新聞,記者與院檢之間的共生關係不言可喻。
記者哪位跑得勤、稿子又寫得好,法官檢察官其實都會注意,到了需要「操作」的時刻,這些記者可能就會接到訊息,或者是匿名提供資料,或是約某時某地私下「喝茶」提供消息,這些都是跑到夠資深時才會遇到的景況。
院檢要釋放消息給記者,主動權當然掌握在消息來源手裡。但經驗上來說,不管哪個路線的記者,都不乏有幾分姿色的年輕女記者,總是會有人主動獻殷勤,提供線索甚至獨家,但各行各業都會有這種不公平的現象,這也沒什麼好說;個人是不會用「拿身體跑新聞」這種話來解釋,這麼簡單粗暴的形容,很可能引來訴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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