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翁若萱/綜合報導
公路局說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人於道路若遇幼童專用車、校車、教練車等車種,應優先禮讓通行,若未禮讓將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該局特別提醒,現行除汽車道路駕駛訓練與考驗外,112年起試辦機車「考照後道路安駕訓練」,114年更進一步推動機車「考照前道路駕駛訓練」,如於道路上遇到汽、機車教練車正在進行訓練或考驗(如附件),請記得禮讓先行,行車更安全!
公路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2項:「汽車遇幼童專用車、校車、身心障礙者用特製車、教練車或執行道路駕駛考驗之考驗用車時,應予禮讓。」、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略以:「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十四、遇幼童專用車、校車、教練車不依規定禮讓,或減速慢行。」,駕駛人於道路上遇到優先禮讓車種,應主動禮讓,避免遭受罰鍰。
另公路局提到,自106年起普通小型車需要道路考驗外,112年起推動機車「考照後道路安駕訓練」補助計畫,由駕訓班教練帶領學員實際上路機車道路訓練,訓練項目對應機車主要事故原因,包含變換車道、安全車距與內輪差、停讓行人及無號誌路口等重要項目。經統計學員資料,經駕訓者較未參加者違規風險降59%、事故風險降低36%,而同時參加駕訓及道路安駕訓練者,違規風險更是降低64%、事故風險降低51%,113年起擴大機車駕訓及「考照後道路安駕訓練」補助,補助期間延長到12月15日,駕訓補助每名1,300元、「考照後道路安駕訓練」補助每名1,200元;114年亦規劃推動機車「考照前道路駕駛訓練」補助,機車駕訓班資訊可至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查詢或洽詢臨近監理所(站)。
公路局特別說明,除鼓勵民眾參加訓練外,也提醒駕駛人於道路上遇到汽、機車教練車正在訓練或考驗,記得禮讓優先行,互相尊重行車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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